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 :2014-09-26 来源:
安徽2名消费者买了祛斑化妆品,不但起不到美容效果,还长出白癜风,险些被毁容,在消协的调解下,两位消费者获赔5万元。 3月12日下午,省消协发布了全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,其中美容、房屋、装修是消费投诉的热点问题。
2008年5月淮南市谢家集区消费者陈某、高某分别购买了有祛斑功效的化妆品。使用半年后,两人面部分别不同程度出现白色斑点。2009年5月,两人找到商家要求赔偿,经过协商,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一次性赔偿陈某6100元、高某5500元,同时退还消费者购货款1400元达成和解。
一个月后,两位消费者面部出现的白斑被医院确定为“白癜风”,陈某、高某向区消协投诉,要求增加赔偿。消协了解到,5月份厂家给予赔偿时,两位消费者在不知道面部的白斑是“白癜风”的情况下同意和解,其赔偿金远不够她们今后继续治疗的费用。
经消协反复调解后,商家同意再次赔偿陈某3万元、高某1.8万元。两人两次总计获赔5.51万元。
全国白癜风防治公益服务平台组委会专家在此提醒您:选择化妆品要慎重,请到正规厂家购买。